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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6 11:5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16       报名截止:2023-02-17
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为国有粮食企业,担负着靖西市地方应急成品粮储备储存、保管、轮换及粮油供应以及各粮站点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靖西市范围内常住户口;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专业及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靖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院内—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办公室(靖西市靖边路179号)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审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4.自行下载填写《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证明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需提交相关单位从业工作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材料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六)面试范围及时间
本次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粮储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粮食仓储管理业务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能力等。
1.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入围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由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负责。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进行核实,如出现无法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材料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不含试用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及服务协议。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2、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按照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薪酬执行,月薪约2000元(除五险一金外),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参保费用单位部分由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负担,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月薪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请与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776-6228511
靖西市粮油购销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4日